福州市“e福州”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时间:2020-05-28 18:26

  根据有关规定,福州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就“e福州”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采购项目编号

  FZSZHFZ-2020-0502

  二、采购项目内容

  为甲方的“e福州”微信公众号提供代运营服务。在本合同时间内,乙方需将粉丝数提升到40万,年度总阅读量达到200万次,合同期内,线上或线下推广活动不少于6场。如果乙方未能完成目标,则从代运营费用中扣除3万元,用于策划开展线上或线下活动。


方案类别

服务功能

服务内容

基础服务

菜单设计

定义并完善三栏菜单。

人工服务

有选择地进行回复粉丝留言,精选评论。

自动回复

不定期更新设置关注回复、关键词自动回复。

功能拓展

根据需求,开通城市服务、微信连WIFI等功能。

分析报告

按阶段提供阅读量分析、粉丝指数分析等报告。

日常运营

当日值班

设置主编、责编、美编三个岗位,负责当日工作。

文案撰写

根据甲方材料,撰写微信文章。

图文编排

编排精美、简洁、明了的微信图文。

选题搜集

寻找符合“e福州”定位的微信文章,供转发。

图文推送

每日推送一次,其中周一至周五推送3至5条。

内容定位

微信公众平台内容风格的定位。

创意策划

不定期策划互动营销、事件营销、创意活动等。

发起投票

为评选活动制作投票界面。

粉丝互动

有选择地与粉丝互动,提高粉丝的粘性,维护粉丝的关系。

推广活动

评选投票

策划、实施面向粉丝的微信评选投票活动。

粉丝回馈

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参与小游戏赢得电影票等奖品。

 

  三、报名供应商资格

  (一)报名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报名单位代表法人授权书原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报名单位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代表亲自参加的,可不提供授权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即可。

  (三)报名单位需提供合格有效《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四)报名单位须提供报名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名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报名单位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报名单位加盖其单位公章。

  (五)报名单位须提供报名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名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报名单位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报名单位加盖其单位公章。

  (六)报名单位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七)报名单位须提供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者截图(均注明网址)。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供应商以上条件中有任何一条不满足,其报名文件将被拒绝,视为无效处理。

  四、其他要求

  1.本项目最高限价:30万元。

  2.评审方式:综合评审办法(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3.报名截止时间:报名单位应于2020 年 6 月 3 日(星期 三 )上午 9 时 00 分以前将密封的报名文件递交至下述报名地点,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文件将被拒绝。

  4.报名文件份数和要求:报名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共计叁份,均密封并加盖公章。报价文件正本壹份,单独使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公章。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连依钦

  联系电话:38130323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

  评审时间: 2020 年 6 月 3日(星期 三 )上午9 : 00


  附件:福州市“e福州”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项目采购评审标准和方法

来源:智慧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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