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方便市民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及确保黄色号牌发放过程公平、公开、公正,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决定》(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77号)和福州市公安局、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的通告》(榕公综〔2019〕293号)的总体要求,我市对五城区黄色号牌电动自行车实行增量控制,新增的电动自行车应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号牌及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新增电动自行车黄色号牌资格通过公开摇号获得。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五城区新增电动自行车注册黄色号牌数量为3万面,每月2500面。
二、市民通过网络线上申请电动自行车黄色号牌资格,公证机构每月一次公开摇号确定并公布获得黄色号牌资格的人员名单。
市民登陆“e福州”APP或“福州交警”APP或“福州交警微发布”实名身份认证→点击黄色号牌摇号申请→系统自动比对符合黄色号牌条件人员→审核通过后的名单提交公证机构→公证机构摇号确定并在“e福州”APP或“福州交警”APP或“福州交警微发布”公布获得黄色号牌资格人员名单→网上自动通知市民获得黄色号牌资格信息(有效期90天)→市民提交新购电动自行车报牌登记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查验合格的车辆3个工作日完成登记上牌。
获得黄色号牌资格市民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若线上报牌审验未通过的,需到市民服务中心现场审验。
三、市民获得黄色号牌资格购得新车后,可通过“e福州”APP或“福州交警”APP或“福州交警微发布”预约线上和线下办理登记上牌。
四、每一次摇号申请周期为一个自然月,每月第5个工作日对上个月申请人摇号确定并公布获得黄色号牌资格人员名单。首次摇号时间为2021年2月5日。本期未获得黄色号牌资格的,需重新申请进入下一期新车报牌摇号。
五、每年度电动自行车发牌指标提前向社会公布。
六、本通告中的五城区是指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
特此通告
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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