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归口市大数据委管理,机构规格为相当正处级。核定编制37名,其中领导职数:主任1名(正处级),副主任2名(副处级,不含兼职),正科级10名(含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9名。 福州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智慧城市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编制智慧城市建设的顶层设计、总体规划、规范标准及年度工作计划。 (二)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牵头开展智慧城市建设重要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三)承担市“智慧福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根据领导小组研究批准的全市智慧城市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或协调相关单位,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各项工作和重点项目的建设。 (四)会同市“数字福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整合城市运行监控、预测预警、综合决策、应急指挥等城市管理信息资源。 (五)负责智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总平台及数字城管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六)负责城市管理问题收集、分解、认定和指挥派遣,并协调、跟踪督促有关责任单位按期处置。 (七)指导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做好智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总平台的运用和管理。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规划馆四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邮政编码:350007 值班电话:0591-38130301 传真号码:0591-38130300 电子邮箱:zhihuifuzhou2023@163.com 网 址:https://smartcity.fu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