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6日上午,信息采集员在巡查责任网格时发现在福马路与长乐中路交叉口福晟国际中心正北侧约35米处电力井盖塌陷破损,存在安全隐患。
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接收到采集员上报信息后立即立案并派遣至福州供电公司处置,供电公司于16日17时反馈:“该处为地铁施工便道,其把我司盖板提升后,使用非承重的盖板也未经我司验收,建议由地铁公司处置”。随即,案件批转至市城市地铁有限公司甄别、处置,17日9时其反馈:“非地铁施工造成,此处处于长乐路改造范围,是市政开发公司项目,建议转其处置”。于是,案件又批转至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甄别、处置,17日11时其反馈:“经项目负责人确认该问题位置是在现在地铁的便道(及施工范围)上,地铁公司施工将长乐路人行道部分改做成现在的车行便道,使得我司长乐路人行道上原本只设计承受行人荷载的井盖被机动车碾压造成损坏,故此因由地铁公司负责该井的修复及维护”。从16日发现此问题至23日,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市城市地铁有限公司就此井盖维护的责任主体的问题一直争论不休,最终仍没有明确责任主体。
23日,经信息采集员现场查看,发现该井盖已被修复,但中心与福州供电公司、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市城市地铁有限公司联系,他们均表示井盖不是他们公司修复的,修复井盖者成了“无名英雄”。希望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市城市地铁有限公司能以此为契机,对该路段上部件设施的维护责任主体进行协商、明确,以便以后能更好的做好部件设施的维护。
像此类问题已处置完毕,而相关责任单位仍在推诿扯皮的案例也并非个案,同时也呼吁有关责任单位在办理数字城管案件时,能少些推诿、多些贡献,第一时间处置问题,特别是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并及时反馈,共创美好、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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