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9日,信息采集员在巡查时发现位于晋安区东三环灯杆号197号东侧15米处立杆底部断裂、严重倾斜,存在安全隐患。
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接收到该信息后立即立案,并派遣至电信福州分公司(以下简称电信)甄别、处置。8月26日12时电信回复:“经我司工作人员现场查勘,核实非电信立杆”。9月8日,中心召集包括电信在内的四大运营商前往现场协调、确认权属,经甄别该立杆为电信立杆并由电信在9月14日前进行加固处理。然而,9月10日电信仍以“经我司工作人员现场查勘,非我司立杆,杆上无任何识别标志”为由,申请回退、延期各一次,但均被指挥长驳回。9月11日,在指挥长明确告知其该处已经现场确权,责任主体为电信的情况下,电信仍然以该理由申请回退。9月14日,采集员现场查看并反馈:该立杆已加固处置;于是中心工作人员立即将现场情况告知电信,并要求其在系统上申请办结;9月14日17时案件才得以办结。
电信对案件甄别不及时、不准确以及信息传达不到位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全市数字城管运行成效,望电信能高度重视,认真梳理内部案件办理流程,根据要求及时处置、反馈案件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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