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
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2022年是“八五”普法实施规划的第二年,也是为走深、走实“十四五”规划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委和市委依法办工作部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提高中心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扎实做好中心“八五”普法各项工作,现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心职责任务开展工作,强化队伍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大力开展面向社会大众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进一步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参与普法教育,形成自觉知法、守法、护法的社会氛围,为中心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中心成立以中心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把“八五”普法工作纳入中心日常事务管理。
为加强2022年度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现对中心“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曾伟东 市大数据委党组副书记 中心主任
副组长:陈惠平 中心副主任
副组长:杨小清 中心副主任
成 员:
陈 忠 监督考评处处长
林日庆 规划法规处处长
郑自文 综合处副处长
范桐茂 项目推进处副处长
叶 冬 系统应用处副处长
施秀升 技术保障处副处长
丁海波 规划法规处副处长
连依钦 人事处副处长
陈耀萍 监督考评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林日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开展普法教育,全面做好便民、便企服务,服务全市经济建设发展,为全面实施依法行政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普法教育与法治宣传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中心各项普法教育的实际效果。用普法宣传教育引导行业法治实践,在为民服务和法治实践中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四、基本目标
通过普法宣传教育,在我中心广大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宪法与法律的至高权威,熟悉掌握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法律知识,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同时促进市民和企业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
五、工作规划
牢牢抓住“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这一重点,落实普法责任清单、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中心“八五”普法2022年度工作规划,重点工作如下: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能够进一步增强中心职工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
(二)持续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保护公民私权利的法律汇总。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能够增强中心职工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与水平。
(三)加大普法学习力度。采用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方式,组织中心全体干部参加法治宣传教育学习和考试等活动。
(四)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利用中心网站、LED电视宣传屏、学习长廊、e福州APP等载体,刊登刊载法治宣传教育文章和宣传片,加大法治工作教育宣传力度。另外,根据工作需要编印购买适用于本单位的普法专用教材和其它学习材料。
六、普法对象、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主要对象:
所有能接受教育能力的全中心干部职工及服务对象。
(二)主要内容:
1.党内法规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9年修订)》。
2.法律
(1)根本法:宪法。
(2)基本法律:民法典、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立法法、反分裂国家法、个人所得税法、噪声污染防治法、民事诉讼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3)普通法律: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政府采购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家赔偿法、担保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收养法、公司法、破产法(试行)、票据法、保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拍卖法、招标投标法、会计法、审计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环境保护法、食品安全法、消防法、仲裁法、科学技术进步法。
3.新出台(新修订)法律法规:监察法实施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政府督查工作条例
(三)时间安排:
第一季度,各责任处室完成相关宣传材料收集;第二季度,各责任处室完成在相关平台上发布普法宣传内容;第三、四季度,各责任处室完成在本单位组织学习普法内容。
七、保障要求
(一)建立和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的考核评估制度、工作激励制度、检查督促制度和经费保障制度,推进普法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坚持普法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中心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坚持普法教育与中心各项工作相结合。把法律法规以及需要掌握的法律知识作为干部职工队伍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学习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干部职工素质和服务的全过程。
(四)坚持普法教育与宣传相结合。一是在平常广泛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月、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等,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创新法制宣制教育形式,发挥宣传标语、新兴网络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合力,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实效性。
(五)逐步建立普法工作评估考核机制。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绩作为单位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之一。
附件:
福州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
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
责任处室 |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宣传方式 和载体 |
普法时间 |
1 |
综合处 |
1.党内法规; 2.普通法律: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政府采购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国家赔偿法。 |
中心全体干部 |
网站与APP宣传 集中学习 |
常年宣传+定期组织 |
2 |
规划法规处 |
1.根本法:宪法; 2.基本法律:民法典、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立法法、反分裂国家法、个人所得税法、噪声污染防治法、民事诉讼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
中心全体干部坐席人员 平台支撑人员 社会群众 |
网站与APP宣传 讲座培训 宣传栏 |
常年宣传+定期组织 |
3 |
系统应用处 |
1.普通法律: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环境保护法、食品安全法、消防法、仲裁法、治安管理处罚法。 |
中心全体干部坐席人员 平台支撑人员 社会群众 |
网站与APP宣传 集中学习 |
常年宣传+定期组织 |
4 |
项目推进处 |
1.普通法律:担保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收养法、公司法、破产法(试行)、票据法、保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科学技术进步法。 |
中心全体干部坐席人员 平台支撑人员 社会群众 |
网站与APP宣传 集中学习 |
常年宣传+定期组织 |
5 |
监督考评处 |
1.普通法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拍卖法、招标投标法、会计法、审计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
中心全体干部 社会群众 |
现场咨询 宣传 集中学习 |
常年宣传+宣传月 |
6 |
技术保障处 |
1.新出台(修订)法律:监察法实施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政府督查工作条例。 |
中心全体干部坐席人员 平台支撑人员 社会群众 |
网站与APP宣传 集中学习 |
常年宣传+定期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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