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应知应会知识
时间:2022-06-23 16:02

  1.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哪次会议上首次提出?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的一个重要成果,就是首次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

 

  2.全面依法治国 “十一个坚持”是什么?

  (1)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3)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4)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5)坚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6)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7)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8)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9)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10)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11)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3.《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行政机关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切实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模式和路径;坚持统筹推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动、协同发展。

 

  4.《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各地区各层级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更多地区实现率先突破,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5.《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总体框架内容是什么?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

  (2)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3)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4)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5)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6)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7)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8)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9)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10)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6.《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在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方面提出了哪些具体举措?

  (1)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7.《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在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提出了哪些具体举措?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2)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3)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4)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8.《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在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方面提出了哪些具体举措?

  (1)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

  (2)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3)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

 

  9.《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在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提出了哪些具体举措?

  (1)加强行政调解工作;

  (2)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

  (3)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4)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

 

  10.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是什么?

  确立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形成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等重要原则。

 

  11.依法治国十六字方针是什么?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12.“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依据的是哪个指标体系?

  中央依法治国办修订的《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版)》。

 

  13.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修订的《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版)》,“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具体内容包括哪些?

  (1)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2)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

  (3)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4)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5)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6)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7)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

  (8)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9)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14.申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的重要性是什么?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5.“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指标体系共有多少项内容?

  共有9项一级指标,32项二级指标,100项三级指标和2项附加项(加扣分项)。

 

  16.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周期和程序是什么?

  创建两年为一个周期,实行自愿申报和省级推荐、实地评估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媒体公示和批准命名等程序。

 

  17.“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活动的范围对象包括综合示范地区和单项示范项目。我市参评的是什么?

  综合示范地区  

  

  18.我市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年份是什么时候?

  2021年

 

  19.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修订的《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版)》,“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内容中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包括哪些方面?

  (1)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2)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5)优化公共服务。

 

  20.什么是“放管服”改革?

  “放管服”改革指的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放”即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管”即创新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服”即高效服务,营造便利环境。

 

  21.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要推进什么法定化?

  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22.什么是“双随机、一公开”?

  “双随机、一公开”就是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23.什么是公共法律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是指由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基本法律需求而组织提供的法律服务、服务保障措施以及其他相关服务事项。公共法律服务主要包括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法律查询、法律便利、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村(居)法律顾问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事项。

 

  24.什么是行政规范性文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以及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外,由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含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和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以及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25.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包括哪些?

  (1)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2)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3)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4)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5)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26.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27.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28.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措施是什么?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29.什么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30.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的目标之一是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什么权利?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31.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有哪些?

  监督方式:

  (1)向该行政执法部门举报;

  (2)向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投诉。

  救济渠道:

  (1)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2.什么是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制度。

 

  33.什么是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

 

  34.国家宪法日是哪天?

  12月4日

 

  35.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要求是什么?

  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经合法性审查,没有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合法性审查不合法仍提交决策机关讨论的情形;没有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的情形。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36.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要求是什么?

  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比率达100%。

 

  37.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审核工作机构的要求是什么?

  行政执法机关均明确具体负责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原则上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

 

  38.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要求是什么?

  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案件、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等,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

 

  39.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是什么?

  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动态更新。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

来源:法治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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